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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廣州市物價局公佈《廣州市優化調整停車場差別化收費方案》,住宅停車費最高可能漲300%,而路邊停車每天最高收176元。廣州市物價局解釋,本次差別化停車收費優化調整,就是要通過價格杠桿的作用,引導個體車輛盡可能選擇城市外圍汽車貸款停放,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,以緩解擁堵狀況。(3月18日《人民日報》)
  □毛建國
  從公佈的方案來看,這一次的漲價幅度是十分大的,民眾需要承擔大量成本。可想而知,這一方案想要受到認可,具有很大的難度。實施之後如果整合負債能緩解中心城區交通,那還好說,如果停車漲價不治堵,那又該怎麼辦,又該如何向民眾交待?
  停車費確實具有杠桿作用,但對其效果不宜過分高估。這方面是有實例的。根據北京市交通運輸委的統計,大幅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後的兩個月內,動態交通流量下降約13%,但從第3個月開始動態交通流量有所反彈,調解效果消退。出現這一結果很容易理解。停車費上漲的幅度必定有限,而室內設計交通不便帶來的影響有時是無限的,而人們總是“兩害相權取其輕”。
  必須要考慮這樣一個後果:大幅提高停車費價格了,竹北售屋民眾承擔支出增長的代價了,可最終並沒有達到治堵的效果,或者說治堵的效果並不大——這一可能性還相當大。對於有關方面來說,或許增加了一筆停車費收入,但必須看到民眾增加了負擔。大賬、小賬,長遠賬、眼前賬,到底是虧了還是賺了?這應該不難回答。
  公共決策應該是很嚴肅的,特別是當一項公共決策,可能給民生帶來巨大負擔,更應該考慮到決策本身的科學性、民主性,需要有底線思維,從最壞處準備,往最好處努力,爭抗癌食物取最佳結果。基於這一理由,相關方面應往最壞處準備,事先考慮好“停車漲價不治堵”的風險,準備好到時如何向民眾交待。
  這一准備不僅是說辭的問題,更應該從細節上體現。比如說,有關方面明確表示,此舉是為了“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,以緩解交通擁堵狀況”。那好,市民選擇公交出行了,已買的車放在哪裡?一般而言會停放在住宅區內。從經濟杠桿上講,住宅停車費價格下降才是。可現在拋出的方案卻是住宅停車費大漲,最高可能漲300%。這在一定程度上,不是鼓勵市民不開車,而是鼓勵市民開車。
  而且,公共出行的方便度和舒適度怎樣?既然提高停車費是為治堵而來,那麼多收益部分就該拿出來改善公共交通。可有關方面卻明確表示,這部分收入“一方面可用於彌補停車場經營、管理成本費用;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社會資源投資建設、經營停車場,緩解停車難問題”。總之,於公共交通無關,讓人費解。
  提高停車費,到底是為治堵而來,還是以治堵為名收費?更何況,停車費的杠桿作用還不能高估。相關部門需以行動自證清白,給公眾一個負責的交待。
  提高用車成本是治堵方案之一
  □小刺蝟
  在當前,交通擁堵幾乎是國內所有大中型城市遭受的陣痛。對此,各地其實也不乏呼籲與破解:比如大大發展公交、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,倡導市民低碳出行;車輛限號出行等等,然而,城市的車輛數目實在太多,即使有響應低碳出行者,在那個龐大的群體中還是顯得微不足道。城市裡的車輛還是那麼多,道路一直那麼堵。
  可怕的是,擁堵並不止於此。現在私家車普及,買輛車也算不上貴,以車代步幾乎成為尋常百姓共同的目標。這樣的背景下,擁堵之勢更趨嚴重。停車費高漲,用車成本大大增加,當然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民以車代步的欲望。
  治堵沒有一招即靈的良方,也沒啥捷徑可走。針對這個特點,治堵註定需要拓寬思路,多渠道尋求突破。就像車輛限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擁堵,發展其餘交通工具不能徹底改變車主的出行方式,漲高停車費也未必能達到立竿見影的目的。病來如山倒,病去如抽絲。治理擁堵,多管齊下,這裡發揮點作用,那裡顯現點效果,集中起來的力量還是不可小覷!
  廣州相關部門表示,大漲停車費產生的效益將用於興建停車場、發展公交、地鐵等,這樣,既達到抑制用車的目的,又為抑制用車後的出行提供了相關的保障,停車費漲了,低碳出行便利了,車主的出行方式也就會慢慢地轉變過來,治理擁堵也就進入了良性循環!  (原標題:停車費杠桿作用不宜被高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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